GB/T 26200-2010 應急呼叫器
- 發表時間:2023-01-04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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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應急呼叫器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通過有線電話網絡連接的家庭用應急呼叫器和使用移動通訊網絡的手機式應急呼叫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 1002 家用和類似用途單相插頭插座型式、基本參數和尺寸
GB/T 1019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包裝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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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1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A:低溫(GB/T 2423.1-2008,IEC 60068-2-1:2007,Environmental testing-Part 2-1:Tests-Test A:Cold,IDT)
GB/T 2423.2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B:高溫(GB/T 2423.2-2008,IEC 60068-2-2:2007,Environmental testing-Part 2-2:Tests-Test B:Dry heat,IDT)
GB/T 2423.3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Cab:恒定濕熱試驗(GB/T 2423.3-2006,IEC 60068-2-78:2001,Environmental testing-Part 2-78:Tests-Test Cab: Damp heat,steady state,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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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29 周期檢驗計數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定性的檢驗)
GB 4706.1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IEC 60335-1:2004(Ed 4.1),IDT)
GB 5296.2 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2部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
GB/T 14436 工業產品保證文件 總則
GB/T 15279 自動電話機技術條件
GB/T 18287 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總規范
GB 19212.5 電力變壓器、電源裝置和類似產品的安全 第5部分:一般用途隔離變壓器的特殊要求(GB 19212.5-2006,IEC 61558-2-4:1997,MOD)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應急呼叫器 emergency caller
在室內及室外使用的,在與通訊線路(運營商)連接的情況下,能發出應急呼叫信息(信號)的電子產品。
3.2
有線應急呼叫器 cable emergency caller
在室內和類似場所使用,與電話線路或網絡相連,通過遙控器或直接按動啟動按鈕,發出呼叫信息的電子產品。
3.3
無線應急呼叫器 wireless emergency caller
通過在手機或類似裝置中置入呼叫功能模塊,與無線運營網絡相連,通過按動一個鍵發出應急呼叫信息的電子產品。
4 產品分類
4.1 型式
按功能分類:
a)有線應急呼叫器(以漢語拼音字母Y表示);
b)無線應急呼叫器(以漢語拼音字母W表示)。
4.2 規格
應急呼叫器的規格,按應急呼叫按鍵數量劃分,其推薦規格為:
一鍵、二鍵、三鍵、多鍵。
4.3 額定參數
4.3.1 額定輸入電壓220V。
4.3.2 額定輸入頻率50 Hz。
4.3.3 額定工作頻率
4.3.3.1 室內呼叫器無線頻率:根據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設備的技術要求”,頻率范圍為:314 MHz~316 MHz,430 MHz~432 MHz,433.00 MHz~434.79 MHz
發射功率限值:10mW(e.r.p)
占用帶寬:不大于400 kHz
4.3.3.2 室外無線呼叫器頻率:根據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移動電話使用頻率的技術要求。
4.4 型號命名及其含義
示例:JY-3A表示有三個呼叫鍵的有線應急呼叫器,第一次設計。
5 技術要求
5.1 應急呼叫器的安全要求應符合GB4706.1的相應規定。應急呼叫器交流電源的帶電部件與外殼間的絕緣電阻應大于20 MΩ,配用交直流電源變換器的安全要求應符合GB 19212.5的要求。
5.2 使用條件
5.2.1 電源電壓
a)有線應急呼叫器:應在額定值的80%時,能正常工作;交流額定輸入電壓220 V,額定輸入頻率50 Hz;電源電壓偏差±10%,電源頻率偏差±1Hz。
b) 遙控器:應在額定值的80%時,能正常工作。
c)無線應急呼叫器:按照GB/T 18287的標準。
5.2.2 環境條件
溫度:-10℃~+45℃;
相對濕度:≤85%;
大氣壓:86 kPa~106 kPa。
5.2.3 工作環境中不得有強磁場干擾。
5.3 外觀要求
5.3.1 整體外觀
應急呼叫器表面應無明顯劃痕、無開裂。文字標識符合規定要求,清晰完整。
5.3.2 呼叫按鍵
呼叫按鍵由應急呼叫按鍵及附加按鍵等組成,應急呼叫按鍵應只有一個,附加按鍵可根據功能要求加裝,它們應裝在外殼上蓋上,其功能應明確標出。
5.3.3 電源線(限有線應急呼叫器)
電源線長度從器具入口處至插頭端面算起,應不小于1.0m。
5.3.4 電池(限無線應急呼叫器)
應符合GB/T 18287的標準。
5.3.5 插頭、插座
所配用的插頭、插座應符合GB 1002和GB 2099.1的有關規定。
5.4 性能
5.4.1 呼叫遙控功能(限有線應急呼叫器)
5.4.1.1 遙控器有效發射距離10m~50m范圍內。
5.4.1.2 自檢功能:遙控器應有測試鍵,應急呼叫器的狀態燈應閃爍,10s內蜂鳴器應發出蜂鳴聲,蜂鳴聲音量在70dB。
5.4.1.3 遙控器應有弱電提醒功能。
5.4.2 應急呼叫器響應時間應不超過30s。
5.4.3 手動呼叫功能(限有線應急呼叫器)
按動有線應急呼叫器的手動發射鍵,狀態指示燈應閃爍,蜂鳴器應發出呼救信號,響應時間應符合5.4.2的規定。
5.4.4 呼叫中止功能(限有線應急呼叫器)
當發生誤操作時,立即按動呼叫中止鍵,應能消除呼救信號。
5.4.5 可擴展功能(限有線應急呼叫器)
有線應急呼叫器預留接入安防設備接口。
5.4.6 自動重新呼叫功能
當被呼叫方占線或因其他原因一次呼叫不能成功,應急呼叫器應能自動反復重新呼叫,直到呼叫成功為止。
5.4.7 接收呼叫成功通知信息功能
當呼叫成功后,應急呼叫器的接收系統能自動接收被呼叫方發來的通知信息,并通過發出聲音等不同方式告知使用者。
5.4.8 遠程改變主叫號碼功能
當應急呼叫器內原先置入的主叫號碼發生變更,可以直接通過通訊網絡進行變更。
5.4.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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